民法典离婚财产哪些不能分割

淳安刑事律师 2025-04-15
结论:
离婚时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原则上不能分割,但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一方的婚前财产是结婚前就已取得,其归属明确为个人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与个人的人身紧密相连,具有特定人身属性,所以仅归一方所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法律予以尊重;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由于其特定的人身依附性,也属于个人财产。不过,法律也赋予了夫妻双方自主约定的权利,夫妻可通过书面协议来确定财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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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原则上不能分割。这些财产要么是结婚前取得属个人财产,要么具有特定人身属性,要么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不过夫妻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对这些财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进行约定。
3.解决措施与建议:一是在结婚前可以对各自财产进行明确界定和公证,避免后续争议;二是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公平、明确;三是当出现财产分割纠纷时,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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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其是在结婚前就已取得,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由于其具有特定人身属性,是对受损害方的补偿,仅归一方所有,不能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依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这部分财产应属于指定的一方,离婚时不分割。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因其具有特定人身依附性,与特定个人的生活密切相关,所以也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同样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不过,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来约定财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

提醒:
虽然上述财产原则上不分割,但协议约定财产归属需谨慎,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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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离婚时不能分割的财产,夫妻双方应先明确财产范围,比如仔细区分婚前婚后财产,保留好婚前财产的相关购买凭证等。
(二)若一方有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要保存好相关法律文书和支付凭证,证明其特定人身属性。
(三)若涉及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要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明确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要留存购买记录等证据,证明其特定人身依附性。
(五)若夫妻双方想要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归属和分割方式,协议内容要明确具体,并且符合法律规定,最好能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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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婚前财产:结婚前取得,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2.人身损害赔偿补偿:因人身损害获赔,有特定人身属性,仅归一方。
3.遗嘱或赠与指定财产:按当事人意愿,只归一方。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有特定人身依附性,不参与分割。
5.其他应归一方财产:也不分割。不过,夫妻可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归属和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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