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书的效力如何认定
淳安刑事律师
2025-05-05
结论:
认购书作为预约合同,满足一定条件可认定为买卖合同,符合法定条件自成立时生效,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签本约合同构成违约,因认购书未约定重要内容致无法签本约合同,双方互不担责,出卖人退定金。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认购书包含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标的和数量等主要内容,且出卖人按约定收受购房款,该认购书会被认定为买卖合同。认购书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自成立时就生效。若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本约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认购书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但要是认购书对后续订立买卖合同的重要内容未作约定,进而导致无法签订本约合同,这种情况不可归责于双方,双方都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应退还定金。若您在认购书相关事宜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当它具备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标的和数量等主要内容,同时出卖人按约定收受购房款时,会被认定为买卖合同。这表明认购书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性质会发生转变。
(2)从合同效力看,只要认购书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自成立时便生效,受法律保护。
(3)若一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订本约合同,构成违约,守约方可以依照认购书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但如果认购书对订立买卖合同重要内容未作约定,致使无法签订本约合同,不可归责于双方,出卖人需退还定金。
提醒:
签订认购书前应仔细审查内容,明确重要条款。遇到合同履行问题时,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确认认购书性质时,要查看是否具备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标的和数量等主要内容,若具备且出卖人已按约定收受购房款,可认定为买卖合同。
(二)判断认购书效力,需看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双方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且有无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满足条件则自成立时生效。
(三)一方无正当理由不签本约合同属违约,守约方可依认购书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四)若认购书对订立买卖合同重要内容未约定致无法签本约合同,不可归责双方,出卖人应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若其包含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等主要内容,且卖方已按约定收取房款,可认定为买卖合同。
2.认购书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表意真实且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自成立时生效。
3.一方无正当理由不签本约合同构成违约,守约方可追究其责任。若因认购书未约定重要内容致无法签本约,双方互不担责,卖方应退还定金。✫✫✫✫✫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认购书作为预约合同,其效力认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若具备当事人信息、标的和数量等主要内容,且出卖人已收受购房款,应认定为买卖合同。若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认购书自成立时生效。
2.若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本约合同,构成违约,守约方可依约定主张违约责任。
3.若认购书对订立买卖合同重要内容未作约定致无法签订本约合同,不可归责于双方,双方互不担责,出卖人应退还定金。
建议:签订认购书前仔细审查内容,明确主要条款。出现争议时,依据认购书约定和法律规定处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认购书作为预约合同,满足一定条件可认定为买卖合同,符合法定条件自成立时生效,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签本约合同构成违约,因认购书未约定重要内容致无法签本约合同,双方互不担责,出卖人退定金。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认购书包含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标的和数量等主要内容,且出卖人按约定收受购房款,该认购书会被认定为买卖合同。认购书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自成立时就生效。若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本约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认购书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但要是认购书对后续订立买卖合同的重要内容未作约定,进而导致无法签订本约合同,这种情况不可归责于双方,双方都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应退还定金。若您在认购书相关事宜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当它具备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标的和数量等主要内容,同时出卖人按约定收受购房款时,会被认定为买卖合同。这表明认购书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性质会发生转变。
(2)从合同效力看,只要认购书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自成立时便生效,受法律保护。
(3)若一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订本约合同,构成违约,守约方可以依照认购书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但如果认购书对订立买卖合同重要内容未作约定,致使无法签订本约合同,不可归责于双方,出卖人需退还定金。
提醒:
签订认购书前应仔细审查内容,明确重要条款。遇到合同履行问题时,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确认认购书性质时,要查看是否具备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标的和数量等主要内容,若具备且出卖人已按约定收受购房款,可认定为买卖合同。
(二)判断认购书效力,需看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双方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且有无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满足条件则自成立时生效。
(三)一方无正当理由不签本约合同属违约,守约方可依认购书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四)若认购书对订立买卖合同重要内容未约定致无法签本约合同,不可归责双方,出卖人应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若其包含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等主要内容,且卖方已按约定收取房款,可认定为买卖合同。
2.认购书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表意真实且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自成立时生效。
3.一方无正当理由不签本约合同构成违约,守约方可追究其责任。若因认购书未约定重要内容致无法签本约,双方互不担责,卖方应退还定金。✫✫✫✫✫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认购书作为预约合同,其效力认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若具备当事人信息、标的和数量等主要内容,且出卖人已收受购房款,应认定为买卖合同。若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认购书自成立时生效。
2.若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本约合同,构成违约,守约方可依约定主张违约责任。
3.若认购书对订立买卖合同重要内容未作约定致无法签订本约合同,不可归责于双方,双方互不担责,出卖人应退还定金。
建议:签订认购书前仔细审查内容,明确主要条款。出现争议时,依据认购书约定和法律规定处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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